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教育厅(委)、国防科工办、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扶贫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科技扶贫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防科工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科技扶贫行动方案
为组织动员全国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扶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助力实现精准脱贫,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共同开展“科技扶贫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关键技术攻关行动。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调研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制约区域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强卫星遥感、通信技术在贫困地区的应用,开展高分扶贫应用示范,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发展。
(二)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面向贫困地区推介最新创新成果,发布“技术成果包”、“产品成果包”、“装备成果包”,增强贫困地区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围绕贫困地区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0,000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针对“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示范带动一批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三)创业载体建设行动。指导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星创天地”,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科技园区。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集科研中试示范、成果推广转化、农民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引进和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鼓励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建立完善技术中介机构,发展技术市场,推动产学研合作。
(四)创新要素对接行动。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与贫困地区对接,筹建科技园区,实现贫困地区人员转移就业。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与贫困地区对接,推动技术创新和民生改善。动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加强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工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开展经济发达地区面向贫困地区跨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支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五)科技特派员创业扶贫行动。针对贫困地区需要就地脱贫的10万个贫困村,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促进科技能人与致富带头人、技术成果与贫困地区需求、创业扶贫政策与扶贫项目紧密结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国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的全覆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六)脱贫带头人培养行动。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为抓手,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每年培养15000名左右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脱贫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向贫困地区选派优秀干部和科技人才挂职扶贫,择优接收贫困地区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部委学习锻炼。
(七)进乡入村科普行动。在贫困地区广泛开展科技列车行、院士行、百名教授兴百村、流动科技馆进基层、科技大篷车万里行、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活动。组织编写和发放《农村科技口袋书》。做好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件的制播工作,在贫困县电视台推广“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试点建立“科教卫同屏互动服务平台”。
(二)加大支持。各成员单位要将科技扶贫行动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精准脱贫工作。
(三)营造环境。各成员单位组织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科技扶贫行动的工作进展、扶贫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科技扶贫的良好氛围。